主申請人:
1. 主申需年滿 18 周歲
2. 持有 25 萬歐元的馬耳他政府債券或國債基金產品,投資期為 5 年
3. 購買價值 27 萬歐起的房產或在當地租賃 1 萬歐起/年的房產,投資期均為 5 年
4. 向馬耳他國家發展及社會基金捐款 3 萬歐起
5. 提供年收入不少于 10 萬歐元或 50 萬歐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證明
6. 無犯罪證明、無傳染疾病
附屬申請人:
1. 主申請人的配偶
2. 未婚、經濟依賴于主申的子女 (無年齡限制)
3. 55周歲以上經濟不獨立的主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父母、(外)祖父母
4. 主申請人及其配偶領養的子女(未婚、經濟不獨立、無年齡限制)